赛事报名|“奔跑吧·少年”2025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系列赛自行车比赛

八、竞赛项目

男、女1公里个人计时赛;男、女500米个人计时赛;男、女百米趣味淘汰赛。

九、竞赛年龄及组别设置

甲组:2013年1月1日—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;

乙组:2015年1月1日—201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;

丙组:2017年1月1日—201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;

丁组:2019年1月1日—202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。

十、参赛资格

(一)各市(州)参赛单位不限,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,比赛为领队责任制,领队须根据选手出生年月日对应表格信息进行报名,每支队伍报名不得低于5人。

(二)每名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。

(三)运动员须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,未办理身份证的运动员,凭本人户口簿原件方可参与;运动员姓名需与身份证和户口簿保持一致。

(四)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,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含赛区和往返路途)。

(五)每个组别满5人开赛,不足5人的组别与更大年龄组别合并,按合并组别进行排名。

十一、竞赛办法

(一)比赛按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《自行车项目竞赛规则》执行,并按照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细则组织实施。

(二)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程,注意安全,不做可能 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;比赛中,不得冲撞、排挤、剐蹭他人,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。出现上述行为给予警告、降低名次、取消成绩、停赛一年等处罚,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。

(三)竞赛器材:头盔、手套、车辆自备。

1.比赛时必须佩戴头盔,骑行手套等护具自行选择。

2.参赛车型只限使用公路车或山地车,禁止使用附加把,不允许使用封闭轮,转动比不作限制,所有参赛车辆均不得加装非人力传动装置。禁止使用个人计时赛车、铁三车、死飞(固齿)、折叠车、共享单车参赛,参赛车辆必须带有刹车系统。

3.参赛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,传统车轮至少12条辐条,不得使用封闭车轮,禁止安装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 必要配件,如:车锁、车筐、脚架、泥板、后货架等。任何因车辆质量、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,将由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。

(四)竞赛规则

1.500M、1KM个人计时赛

每名运动员间隔出发,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净时间排名。比赛中运动员之间不能互相配合,行进中当一名运动员追上另一名运动员距离25米时,超越时应保持左右2米的间距;不得在前后25米的距离内尾随。

2.百米趣味淘汰赛

按照1KM个人计时赛的成绩,各组录取最好的32名运动员进行百米趣味淘汰赛的比赛;根据淘汰赛的对阵表(附件2)进行每小组不超过4名运动员进行比赛,先到达终点的2人晋级;分别进行1/8赛、1/4赛、半决赛、决赛。

3.赛道设置4条相同赛道,每条赛道3米宽,起点出发后先跑步20米直道,进入骑行起点S形绕桩通过20个锥桶后通过终点。漏绕过锥桶、撞倒锥桶或骑出3米宽赛道将视为犯规取消比赛成绩。

(五)运动员赛前1小时开始检录,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,未按时检录者,视为弃权。

十二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(一)各项目参赛人(队)数不足9人(队)数时,按实际参赛人(队)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,不足3人(队)时,取消该项目。

(二)各组别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,分别颁发获奖证书,单项前三名还将颁发奖牌及奖品。

(三)设最佳组织奖、优秀教练员奖。

(四)录取办法

1.最佳组织奖评选条件:队伍作风良好,管理有序,遵守竞赛规程、规则和赛风赛纪;运动员秩序良好,保持现场清洁卫生;没有发生违纪现象,下属教练或运动员中没有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服从裁判现象。

2.优秀教练员评选条件:以报名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,各组别冠军运动员的教练员获得优秀教练员奖。

十三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

(一)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)有关规定选派。

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。

十四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报名

2.报名信息请填写小朋友真实姓名以及正确身份证号码,如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相应损失,选手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。

3.报名未尽事宜详见补充通知。

(二)报到

各参赛代表队领队需于9月26日到举办地报到(具体安排见补充通知),报到时须交验以下证明材料:

1.报名表电子文档打印件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。

2.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。

3.意外伤害责任险;

4.身份证复印件。

十五、赛风赛纪

严格落实体育总局、公安部《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体规字〔2021〕2号)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印发《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(川体规〔2024〕1号)等要求,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、停赛罢赛、打架斗殴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,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。

十六、经费

(一)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,报名时需缴纳比赛器材押金200元/人(电子计时芯片丢失需赔偿800元/枚)。

(二)各参赛队往返交通、食宿自行安排。

十七、安全工作

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办法(试行)》(体规字〔2021〕3号)、《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办法(试行)》《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督服务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川体〔2021〕38号)等文件要求,承办地结合实际,在赛前制定赛事组织方案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、应急处置方案,进行赛事风险评估,建立“熔断”机制,并严格落实,认真执行,确保运动会安全有序开展。

十八、本规程解释权、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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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转载自四川省青少年体育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